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國際海洋法一
International Law of the Sea (Ⅰ) 
開課學期
100-1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學系  
授課教師
姜皇池 
課號
LAW2091 
課程識別碼
A01 2832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法1402 
備註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
總人數上限:22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01LawoftheSea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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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

台灣自古海上活動即甚頻繁,且我國商務船隊與遠洋漁船更是通行四海,對海洋使用與依賴自是遠邁前人,就現實面而言,我國一方面使用與掠奪他國海洋資源,另一方面近海海洋資源亦為他國所使用與掠奪,因而其海洋環境亦遭受侵害,猶有甚者,乃因而與他國之利益衝突,糾紛不斷。此外,我國近來亦將討論有關領海、毗鄰區、專屬經濟區等之相關內國立法,除所涉及之政治問題外,內國相關法規亦有一併檢討之必要,此類立法與國際海洋法亦多所關聯。猶如前述,本學期課程乃是以國際海洋法規為範圍,一一講授相關海洋法規範,包括:導言、海洋法之法源;國際海洋法發展之歷史與背景;國際海洋法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;內水、領海、及鄰接區;國際海峽與群島制度;專屬經濟區與漁業;大陸礁層與深海床採礦;公海與航運;海洋環境保護與海洋科學研究;海洋的軍事使用與爭端解決;海域劃界。期使學生瞭解海洋法法律架構。 

課程目標
1、 使學生了解國際海洋法的發展、編撰、以及現況;
2、 使學生了解海洋法有關水、領海、鄰接區、群島水域、國際海峽、專屬經濟區、大陸礁層、以及公海等不同海域的劃法、法律地位、及法律規定;
3、 使學生了解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航行、捕魚、海洋科學研究、海洋環境保護、深海床採礦、軍事使用、及爭端解決等之法律規定;
4、 使學生了解台灣海洋基本立法,以及與漁業、航行、環保、資源開發與保育、科技發展、海上救災等相關之法律規定;
5、 培養學生研習海洋法相關議題之興趣;
6、 奠定學生進行研究與台灣海洋法或國際海洋法相關議題之基礎能力;
7、 培育深入研究海洋法律人才;
8、 強化推廣大專院校海洋法律教育。
 
課程要求
修習學生須參加期中考試及期末考試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姜皇池,《國際海洋法》(上、下兩冊)(台北:學林文化,2004)
Churchill, R. R. & A. V. Lowe, The Law of the Sea (3rd ed.) (Manchester: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, 1999)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